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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13岁的少女被迫卖身给11个男人,遭到了残忍的性侵犯。法院对此案件高度重视,对11名罪犯进行了严厉的审判和判决,给予了他们最高的刑罚。法院表示,这样的罪行是对人性和法律的极大挑战,必须用最严厉的手段来惩治,以维护社会的正义和秩序。这样的案件为什么会发生在我们的社会中呢?案件叙述2019年2月13日晚上9点多,女孩被一个比她大几岁的女孩骗到邝某家去玩。邝某是邻村的一个15岁未成年人,不上学也不工作。他们之前只打过一两次乒乓球,并没有谈恋爱。邝某把女孩带到他住的二楼房间,并反锁了门。他拿出一把刀架在女孩的脖子上,掐住她的咽喉,打了她两个耳光,强迫她和他发生性关系。邝某还威胁女孩说,如果她敢跟家人说实情,就要弄死她们全家。他还让她对外说是自愿的,并用她的QQ给她发了一些暧昧信息。邝某把女孩留在他家三天三夜,在这期间多次对她进行性侵犯。女孩曾想反抗、逃跑、自杀,但都被邝某制止了。2019年2月15日晚上,邝某的父亲才把女孩送回了家,并承认了他们发生了性关系。女孩回到家后告诉了父母实情,并随即报了警。警方陪同女孩去医院检查,发现她会阴部有挫伤,符合强奸的特征。女孩也在视频中否认了她和邝某是情侣,或者是自愿发生关系的说法。2019年2月17日,邝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2019年7月,警方移送检察院起诉时,认定邝某还涉嫌引诱幼女卖淫罪,因为他曾用刀逼迫女孩说是自愿的,并让她给他钱。但祁东县检察院在2019年11月作出不起诉决定,认为两人是情侣关系,发生关系是自愿的。他们的证据主要是QQ聊天记录、邝某的供述、女孩报案时的第一次陈述等。他们还认为无法确定女孩的身心损伤与邝某的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或者邝某是否对女孩造成了严重后果。女孩家长不服,向衡阳市检察院申诉。衡阳市检察院在2020年1月和8月两次作出不起诉决定,理由与祁东县检察院相同。女孩家长再次不服,向湖南省检察院申诉。湖南省检察院在2020年12月作出不予支持的决定,理由也与下级检察院相同。女孩因为这起案件受到了极大的身心伤害,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并于2020年8月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她曾多次自残、离校、离家,并被检查出患有性病。她的父母一直在寻找她,并希望能给她一个公道。案件争议点本案的主要争议点是:邝某与女孩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和引诱幼女卖淫罪?三级检察院为什么不起诉邝某?女孩是否应该得到法律保护和赔偿?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制他人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款规定:强制幼女发生性关系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款规定: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制他人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应当分别以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和强奸罪并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妇女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制他人与之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达到性交的程度,均属于强制他人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第四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制幼女与之发生性关系的,不论幼女是否同意,均属于强制幼女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和解释,本案中邝某的行为应当构成强奸罪和引诱幼女卖淫罪。因为:邝某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如用刀威胁、掐住咽喉、打耳光等)强制女孩与之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达到性交的程度,均属于强制他人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邝某还用刀逼迫女孩说是自愿的,并让她给他钱,这属于引诱他人卖淫的行为。女孩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不论她是否同意,邝某强制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均属于强制幼女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女孩的身心损伤与邝某的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邝某对女孩造成了严重后果。这可以从医学检查、视频陈述、家长证言、心理评估等证据中得到证实。因此,三级检察院不起诉邝某是错误的。他们忽视了女孩作为未成年人和受害人的特殊身份和权益,对邝某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了错误的认定和评价,对邝某的犯罪责任和后果进行了错误的判断和处理。他们没有依法保护女孩免受性侵害和再次伤害,没有依法惩治邝某的犯罪行为,没有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女孩应该得到法律保护和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被害人对该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检察院作出不予支持申诉决定后,被害人对该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被告人因犯罪给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以及因犯罪给被害人的近亲属造成的精神损害。因此,女孩家长可以继续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要求重新审查邝某的犯罪事实和责任,或者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邝某赔偿女孩的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女孩家长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三级检察院的不作为或失职行为,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结论邝某的行为至少构成了强奸罪、强迫他人卖淫罪和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检方不予起诉邝某,是对法律的漠视和对受害者的伤害。应当重新审查该案件,依法追究邝某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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